埋首故纸堆中,泛黄的书籍铭记着那段历史;不分昼夜地在网上寻觅,电脑“嗡嗡”地讲述着过去的故事。向长者请教,更使那些年的那些事变得清晰、明朗,我似乎穿越时空回到过去。
1988年,我正上大三,印象深刻的是每个月的生活费突然不够用。事实上,这一年,官方公布的物价涨幅为18.8%,比1987年的8.8%上涨了一倍多,其中与居民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肉禽蛋和蔬菜价格都增长了30%以上。电视机、录音机、电冰箱等耐用消费品价格增长高达50%。
还不只是物价。国民经济的运行也有较大波动:供求总量失衡和经济结构矛盾进一步扩大,通货膨胀加剧,经济秩序混乱。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确定,把明后两年改革和建设的重点突出地放到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上来。
治理整顿工作随即全面展开。围绕“治理整顿”这一工作中心,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一个个决策接连出台:10月初,国务院发出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压缩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的通知;10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10月6日,国务院作出关于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决定;10月12日,国务院发出全面彻底清查楼堂馆所建设的通知;10月下旬,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物价管理、严格控制物价上涨的决定。
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后一段时间的治理整顿,也是我国经济领域改革走向成熟和深入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为新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此后几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
随后的几年,浦东地区的开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式成立、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的开展等等都使国民经济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1992年3月,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宣布治理整顿的主要任务基本完成。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回望改革所走过的历程,回味改革开放的一个个精彩片段,我们为已取得成就和所选择的道路而自豪,也更有信心去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实现“中国梦”冲刺,我们依然没有其他路径,惟有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