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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沙沉船事故确定保险理赔初步方案

2013年10月05日 08:05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4日获悉,相关保险机构已制定西沙沉船事故理赔初步方案,其中三艘沉没渔船将分别按81万元、90万元、85万元的保险金额全额赔付,遇难、失踪的渔民中,已投保的将获得赔偿限额为40万元的全额赔付,没有投保的将获得总金额为100万元的人道救援。

  广东省2012年起推广渔业政策性保险,截至目前覆盖面尚不到40%。

  9月29日晚,受台风“蝴蝶”影响,4艘广东台山籍渔船和1艘香港流动渔船在西沙珊瑚岛海域遇险,其中3艘沉没,沉没的渔船共有88人。截至3日,已获救26人,死亡4人,尚有58人下落不明。

  据介绍,事故中沉没的三艘渔船中,粤台渔62116号、62150号由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共同承保,保险金额分别为81万元、90万元;粤台渔62108号及三艘渔船的相关渔民人身保险均由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承保,渔船保险金额为85万元,渔民每人赔偿限额为40万元。

  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沈宁4日介绍,三家机构已就赔付事宜达成一致,对三艘沉没渔船各自按保险金额分别全额赔付;遇难、失踪的62名渔民中,已投保的将由承保的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按40万元的赔偿限额全额赔付。

  此外,遇难及失踪的渔民中还有19人没有参加保险,三家机构将共同对其进行人道救援,初步确定救援总金额为100万元。

  沈宁表示,三方将启动理赔绿色通道,尽快兑现赔款。

  针对此次事故损失巨大但渔业政策性保险未能全面覆盖,沈宁表示,应加大宣导推动力度,进一步提高渔民人身与财产的保障水平。(记者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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