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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在自贸区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

2013年09月27日 15: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批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务院要求,在自贸区,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

  《方案》指出,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

  《方案》要求,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由上海市负责办理;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由上海市负责备案管理,备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方案》提出,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逐步优化登记流程;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在试验区内试点开展涉及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构建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方案》强调,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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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晓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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