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对话主持人:杜 晓 法制日报声音版编辑
对话嘉宾: 何家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黎 宏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持人:经过几天的公开庭审,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于8月26日中午一审结束。薄熙来案庭审采取了全程微博直播的方式,让公众清楚地了解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微博直播庭审给公众留下了深刻印象,认为此举释放了司法公开的明确、清晰信号。两位专家对此如何评价?
黎宏:薄熙来案件的审理全程直播,包括审判人员、公诉方、辩护人、被告人的对话全部上网,这在我国法治史上是开先河之举,给人留下非常深刻印象。与国外庭审公开情况相比,我国在刑事审判中能做到这一点非常不容易,值得称道。
何家弘:薄熙来案的公开程度前所未有。以前类似的案件审理形式化倾向比较突出,庭审往往被虚化,认定被告人有罪无罪常常不在庭审,而在侦查阶段。薄熙来案的审理在这方面有了很大变化,法庭的对抗性表现得很突出,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当前司法公开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大趋势,我国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不高,主要原因是司法不够公开。正所谓,正义要实现,更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所以,司法机关必须以司法公开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突破口。
主持人:薄熙来案的公开审理还有一点让人印象深刻,那就是证人出庭作证。我们看到,徐明、王立军等关键证人纷纷出庭,与薄熙来直接对证,这样的作证场面在我国刑事案件审理中很少见到。
何家弘:庭审的实质化主要体现在证人出庭作证上,以往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只有3%至5%,也就是说,有95%的案件证人不能出庭,这是导致庭审虚化的主要原因。
黎宏:此案由于被告人的特殊身份,之前有人猜测庭审会流于形式。但从薄熙来案的整个审理过程来看,此案没有给人任何“走过场”的感觉,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关键证人出庭。该案审理过程中所传唤的证人包括王立军、徐明等关键证人,还有薄熙来的夫人薄谷开来也提供了视频证词,这对我国刑事案件审判包括基层一些较小刑事案件审判,都起到了非常好的示范作用。过去一些刑事案件审判中,关键证人尤其是公职人员极少出庭,通常只提供言词证据、书面证据。新刑诉法公布后,在级别如此之高的审判中,关键证人出庭的积极意义毋庸置疑。
从司法公开的角度来看,这次庭审的水平非常之高,审判人员、公诉方、辩护方、被告方之间的互相应答、斗智斗勇非常精彩,审判人员对法律条文的运用和掌握、证据的关联衔接也十分到位,充分显示了我国司法机关的审判水平,公众对此亦给予很高评价。
主持人:薄熙来作为案件的被告人,公众同样关心的是,他的权利能否在庭审中得到充分保障?
何家弘:薄熙来案的审理不仅体现了司法公开透明,而且还体现了制度文明,被告人权利得到了充分尊重和保护。法治的力量,是建立在充分讲求人性化、尊重公民权利的基础上的。即便是对待违法犯罪分子,也应该如此。薄熙来一案,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这是法治的力量,是人性的力量,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
主持人:公众观察薄熙来案,希望从中看到中国未来司法改革的方向和路径。两位专家如何评价此案对中国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的影响?
何家弘:薄熙来案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有巨大的影响,以微博直播的方式全程公开庭审,既体现了决策者对推进司法公开的决心,同时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信心。此案为我国未来的司法公开提供了很好借鉴。司法公开要使司法活动从以侦查为中心转向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中要充分发挥控辩审三方的积极性,尤其是律师不能做陪衬,只有律师的作用不断强化、水平不断提高,庭审才能有对抗性。从薄熙来案件审理中可以看到,律师表现很出色、提问很到位,值得肯定。
黎宏:薄熙来案件的公开审理对于司法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要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司法目标。即使是一个涉嫌犯罪的人,也要给予其充分发言、充分辩护的机会,薄熙来案件的公开审理诠释了这一点。对薄熙来这样一个重要政治人物,让他在庭审中充分地为自己辩护,体现了程序正义和司法公正。不管司法体制改革未来以何种方式推进,每一个司法案件都应当像此次公开庭审薄熙来案件一样,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公平公正的司法程序,让无罪的人不会被诬陷,让有罪的人真正从内心深处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