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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网民发布不实信息 法院调解让其“微博道歉”一周

2013年08月27日 15:24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因交通事故后未能及时收到赔偿款,湖南省临澧县李某、鄢某夫妇近日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称,临澧县某局副局长刘某驾车撞人。临澧县人民法院接到刘某的起诉后,快速调结此案:李某、鄢某删除不实信息,并用同一个微博账号发布1条赔礼道歉的信息保持一周时间。

  记者从临澧县人民法院获悉,7月24日,李某、鄢某夫妇以“浩宇”的笔名在微博上发布信息称:“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某局副局长刘某开车撞人了。”刘某的一些朋友看到这一信息后纷纷打电话向刘某求证此事,一些网民也纷纷跟帖和转载,其中不乏言辞激烈的谩骂和指责,使刘某的工作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刘某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停止侵害,删除发布在微博上对其污蔑不实之词,并在媒体上赔礼道歉。

  法院调查了解到,此事源于6月10日的一场交通事故。当日下午5时许,原告刘某的女儿刘某某驾车将两被告之子鄢某某擦倒在地,导致鄢某某受伤。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原告之女刘某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之后,由于刘某某没有及时向李某、鄢某夫妇支付赔偿款,李某、鄢某夫妇便在微博上发布了上述信息。

  法院认为,交通事故索赔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发布不实信息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构成侵权,应承担法律责任。经过法官调解,两被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原告刘某和被告李某、鄢某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鄢某向原告刘某当面道歉,删除在微博上的不实信息,并用同一个微博账号发布1条赔礼道歉的信息保持一周时间。同时刘某也就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一事向两被告道歉,并代女儿支付了赔偿款。(记者 谭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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