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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们背后的非法利益链

2013年08月27日 11:10 来源:光明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创始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和员工秦志晖(网名“秦火火”)等人被刑事拘留,揭开了多起网络造谣事件的真相。秦志晖因编造散布“7·23”动车事故赔偿意大利籍乘客2亿元、雷锋生活奢侈、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等谣言被刑拘。一系列有目的、有针对性的网络谣言之后,秦志晖成为网民关注对象,微博粉丝大量增加,既满足了自身成名的心理,又能够引起一些希望炒作的企业的关注,从而获得不菲的收益。

  请看“秦火火”们背后的非法利益链。

新华社发

  网络大V摇身变成“大谣”

  自2011年以来,秦志晖等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余条。而他们的造谣微博被很多网络大V转发。据办案民警介绍,杨秀宇、秦志晖等人伙同所谓“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制造和传播谣言,其中某些谣言也是经过他人授意的。

  秦志晖造谣之所以传播广泛,与网络中大V传播有很大关系。在没有网络大V转发之前,没有几个人会去关注“秦火火”的微博,更不会进行传播,正是大V们的转发,为秦志晖的谣言进行了二次传播,使得公众开始相信这是真的。

  记者了解到,在杨秀宇、秦志晖二人制造的3000余条谣言中,被广为传播的多是经过大V转发后,造成了极恶劣社会影响的谣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秦志晖初步交代,他们和某些人达成了协议,相互转发微博。这也证实了大V在网络中摇身变为“大谣”。

  非法利益链:从造谣到牟利

  通常的网络炒作是围绕着某个人物来进行,针对这个人物的点点滴滴进行挖掘,以此挑动网友神经,再雇佣网络水军大肆炒作,相关人物成名人后自然名利双收,而杨秀宇及其公司则可以收取大量的营销费用。

  从尔玛互动的简介上来看,公司为中国顶尖营销策划公司,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营销策划顾问服务。为了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杨秀宇、秦志晖二人和其他公司员工组成网络推手,在论坛、微博、博客等平台大肆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策划炒作网络事件,以此达到提高公司知名度的目的,进而牟利。

  如今,网络营销越来越被企业所重视,这也就催生了网络营销这个行业。杨秀宇把网络营销简单地变为网络炒作,在收取企业的营销费用后,组织人员在网络中发帖、回帖和评论来制造网络热点,并在其中不惜牺牲他人名誉,进行造谣传谣,来扩大影响力,从而吸引更多网民关注。

  据杨秀宇供述,尔玛互动成立7年以来,年收入已达到上千万元。除了炒作、造谣外,尔玛互动还一直从事非法删帖、查询IP地址等非法牟利活动。

  网络大V们的生意经

  网络中大V早已成为营销的重要推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络营销人士对记者说,网络大V们赚钱路径就是“先出名,再收钱”。在网络中首先要出名,但通过正常的发帖、转帖很难达到出名效果,而造谣就成为快速出名的绝佳方式。盯住名人、热点事件,并通过造谣吸引微博粉丝关注,成为出名的捷径,而这些粉丝也成为日后该大V商业运作的基础。

  该人士介绍称,其实在网络造谣传谣利益链条中,各方都成为受益者,网民只是被利用的工具。凭借网络营销公司、水军在网络中的广阔覆盖,加之大V又对谣言背书,从而形成一条完整网络变现的产业链。

  据记者统计,新浪和腾讯微博中,持有百万以上粉丝的大V超过3200个,持有千万以上粉丝的大V超过220个。这些大V在行业中普遍被称为“意见领袖”,不但带动了微博用户的活跃度,也能将自身粉丝数直接转化为自己的收入。某些网络中的大V为了不断吸引粉丝关注,以“求辟谣”方式转发一些未经证实的谣言,从而成为谣言的“二传手”。

  据一位企业微博营销负责人介绍,自己企业曾与多名粉丝超过百万的大V合作,几条微博下来,价格超过5万元,虽然价格不匪,但效果不俗,2小时内转发和评论就过万,而长尾传播则更加明显。

  上述人士提供的一份网络大V转发价目表显示,草根大V转发内容,通常价格在100~3000元不等。一些超过千万粉丝的大V,为自抬身价,甚至不接受直接给钱的方式,营销公司可以利用这些超级大V,为公司旗下其他大V带来更多粉丝,从而获取更大利益。除了大V外,影视明星大V账号更加值钱,转发价格最少都在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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