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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市决定8月24日为哀悼日 悼念洪灾遇难者

2013年08月23日 06:01 来源:人民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辽宁省抚顺市政府今日发布公告,2013年8月24日为全市哀悼日,对“8?16”特大洪灾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截至21日11时,洪水造成辽宁省抚顺等9个市35个县(区)180万人受灾,抚顺市因灾死亡63人,101人失踪。公告如下:

    抚顺市人民政府公告

    为表达全市人民对“8.16”特大洪灾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市政府决定,2013年8月24日为全市哀悼日。当天,停止公共娱乐活动,9时起,全市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防空警报拉响,汽车停行鸣笛,行人驻足默哀。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2日

    原标题:辽宁抚顺市决定8月24日为哀悼日 悼念洪灾遇难者编辑:罗伊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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