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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溧阳质监局原局长马伟明受贿被判刑

2013年08月22日 08:43 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马伟明归案后,对其潜逃行为以看病为由百般抵赖。

闻听下属被查,马局长如坐针毡。 姚雯/漫画

办案人员正在讨论案情

    闻听下属被查,马局长如坐针毡,几番权衡,案发前,马局长终于落荒而逃,检察机关迅速出击,辗转将其抓获。到案后,马局长不断释放烟雾弹,企图浑水摸鱼,检察机关察微析疑,以铁证将其谎言击穿。案件查办过程中,当地舆论高度关注,不时有“小道消息”满天飞,检察机关及时回应,以阳光执法赢取司法公信力。

    马局长突然不见了

    马局长跑了!2012年4月26日,这条消息迅速在常州市民中传开,引起巨大反响。

    堂堂的质监局一把手为何突然跑了?4月27日,常州市检察院及时发布情况说明称:近期,检察机关在调查一受贿案时,发现有部分案情涉及常州市质监局党组成员、溧阳质监局局长马伟明。检察机关调查马伟明时,发现他已于4月19日请假外出看病,不知去向。检察机关已组织专门人员,采取有力措施查办此案。说明中,常州市检察院还提及,“如果网民和新闻媒体有相关线索,欢迎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感谢

    网民和新闻媒体对检察院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原来,常州某基层检察院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马伟明涉嫌受贿这一处级要案线索。随即,该院按照规定报备常州市检察院,常州市检察院在第一时间即开展线索初查。而早在下属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之际,马伟明即已如坐针毡,反复计划盘算各种得失。4月19日下午,拿定主意的马局长跟下属们说要去上海看病,便匆匆离开了办公楼,让司机送其到上海,4月20日下午,马局长让司机驾车返回常州,自己却将手机放在其司机车上带回常州。至此,马局长恰似人间蒸发。

    4月20日,常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马伟明立案侦查,同时决定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通过公安机关对其网上追逃。

    “马伟明不会逃出国,他没有护照,除非他用假护照出去。”一位举报人告诉检察机关。而这位举报人称,马伟明可能躲在南京,像马局长这种副处级干部,不可能躲在小宾馆,小宾馆肯定住不惯,极有可能躲在隐秘的房产里。

    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举报人提供的信息,经过检察机关反贪干警连续奋战,5月8日11时40分左右,反贪干警在常州市公安局、南京市

    公安局的配合下,在南京市鼓楼区高楼门宾馆将马局长抓获。

    检察机关侦查发现,在上海、南京等地潜逃期间,这位马局长一直没有得闲,进行了一系列隐瞒罪行、逃避侦查的活动,也正是这些活动,最终暴露了马局长的“马脚”。

    5月8日,侦查人员将马伟明抓获后,依法带回常州进行讯问,但马伟明拒不交代自己受贿犯罪事实,拒绝退出赃款,并多次释放烟雾弹,迷惑侦查人员视线。反贪干警察微析疑,用证据锁定马局长犯罪事实。6月4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马伟明。马局长随后被送入常州市武进区看守所。

    2012年8月3日,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9月11日,常州市检察院就该案向常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10月29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马伟明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对犯罪所得予以追缴。2013年7月25日,江苏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单笔受贿数额创常州之最

    马局长的案子是检察机关在查

    办溧阳质监局稽查大队原大队长受贿一案时带出的,但真正让马伟明感到威胁并决心出逃的是江苏正平技术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正平公司)总经理张阿明的被调查。

    经过缜密调查,检察机关发现张阿明的正平公司系由溧阳质监局下属的三产公司改制而来,且张阿明与马伟明关系密切,在该公司改制前张阿明就担任该公司总经理,改制后该公司从事质量检测业务,对象主要是溧阳质监局重点监管的钢铁企业。

    1991年至1997年,张阿明在溧阳市交家电公司工作,先后任批发部主任、公司副总经理,其间与马伟明认识,两人长期保持交往。此后,张阿明先后在溧阳市百货公司、溧阳市昆仑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马伟明也一步步获得快速提升,2005年12月,荣升副处级,出任常州市质监局党组成员和溧阳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2007年下半年,张阿明由马伟明引进到正平公司担任总经理。

    2007年12月4日,溧阳市同意将正平公司200万元股份全部转让给溧阳申特热水供应有限公司,2008年2月27日正平公司换领营业执照。在马伟明的促成下张阿明仍然担任正平公司总经理并兼任公

    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马伟明在业务开展、规划制定、市场环境创造等方面一如既往支持正平公司发展。至此,两人关系进一步升级。

    2010年1月1日,在马伟明的促成下,溧阳申特热水供应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正平公司的全部股权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阿明。在此过程中,马伟明为张阿明协调解决了200万元转让款的困难,并承诺溧阳质监局和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仍将继续支持正平公司发展。至此,正平公司完成改制,张阿明实现华丽转身。

    此后,马伟明通过成立公司等方式,从张阿明处实际获得105万元好处。2012年4月,当张阿明被检察机关调查后,马伟明遂以到上海看病为由潜逃。为隐瞒罪行、逃避侦查,马伟明于潜逃期间仍不忘安排平账。

    法院判决认为,马伟明利用其担任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常州市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收受张阿明105万元贿赂,为张阿明及正平公司谋取利益,这也是常州市检察机关查办的单笔受贿数额最大的案件。

    法院同时判定,2006年至2012年,马伟明利用其对相关企业监督管理的职务便利,还收受其他公司和个人贿赂近20万元,并为这些企业、相关人员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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