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然) 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就近期发布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进行解读时透露,自2010年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我国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占所有移植器官的比例,已由之前的几乎为零,提高到目前的23%。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始于上世纪60年代,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目前我国年均器官移植数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器官移植患者的一年生存率和五年生存率等指标居国际领先水平。
自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来,我国人体器官移植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2010年,原卫生部联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三年来取得积极进展。截至今年8月9日,全国共实现捐献1006例,捐献大器官2742个。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占移植器官来源总量的比例,已由之前的几乎为零,提高到目前的23%左右,其中捐献肝脏占比已达25.5%,取得了巨大的医学和社会效应。
为进一步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建立完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体系,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了《规定》。
在器官分配阶段,被关注的焦点是器官分配是否公平、公正。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依据有关条例和政策,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广泛征求临床一线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研发了器官分配系统。该系统严格遵循器官分配政策,以技术手段最大限度排除人为干预,以患者病情紧急度和供受者匹配程度等国际公认的客观医学指标对患者进行排序,由计算机自动分配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