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出台餐饮企业剩饭菜管理办法
饭店未提醒致浪费轻则曝光重则停业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获悉,《西城区对餐饮企业剩饭剩菜行为管理处罚办法》正式出台,今后西城区将对餐饮企业、消费者以及公职人员铺张浪费行为制定处罚办法,在全区倡导节俭用餐、理性消费的良好风尚。
□发布
饭店浪费严重将被停业整顿
《办法》中规定,餐饮企业服务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引导消费者树立“适度点餐、合理消费”的观念,并在餐厅饭馆显著位置设立“文明餐桌”的温馨提示牌或海报、宣传画,餐桌上要有“不剩饭、不剩菜”的温馨提示牌。同时,要积极配合文明就餐行动,根据企业实际制定对“文明就餐、合理消费”的消费者奖励机制,如价格打折、送小礼物、免费提供打包食品袋等。餐饮企业未尽到提醒义务,导致消费者浪费现象严重、被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或受到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警告曝光、停业整顿、加入餐饮企业黑名单等处罚。
相关人士表示,出台这样的办法主要是倡导市民合理消费,督促餐饮企业节约不浪费。
□观点
若无上位法易致行政诉讼
对于西城区出台这样的规定,北京市消费者法学会常务理事、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索保林律师认为,首先这样做的出发点是好的,倡导节约的生活。但索保林律师怀疑,实际操作性不一定会很强。索保林分析,这样的规定,实际上是从消费的表象来制止。中国的食物浪费,跟习惯和文化有关系,比如西方吃饭,多采取自助的形式,吃多少拿多少,半成品食物,吃得非常干净。而中国的餐饮,多是成品,不知道要吃多少,东方人还注重面子文化,“宁可剩下,不能不够”。索保林表示,这样的消费观念和方式,最终造成铺张浪费。索保林说,操作性不强的原因,就是说这样的规定,可能对消费者或者餐厅企业的处罚,并不能达到效果,也许这些人并不在乎。此外,索保林表示,具体的处罚规定并不详尽,但我们国家的立法必须具备上位法,也就是依据现有的立法制度进行细化规定。“如果没有上位法,可能就出现处罚人员进行行政诉讼,建议西城区政府要避免发生这样的事情。”
“此外,提一点我个人的看法,之前的中央八条规定,主要是针对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吃喝的,挥霍国家财政的消费。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更多的是倡导,如果有任何直接的处罚程序,可能不太好执行落实。”索保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