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为妥善处置贺州市贺江水污染环境事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已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全力确保沿江及下游地区群众饮用水安全。
7月1日,贺州市贺江部分河段网箱养鱼出现少量死鱼现象,贺州市环保局立即对水质进行检测,未发现水质异常。7月6日凌晨4时许,自治区环保厅对贺州市送来的水样检测发现,其中贺州市(贺江上游)与广东省(贺江下游)交界断面扶隆监测点水质镉超标1.9倍,铊超标2.14倍。
对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立即做出指示:迅速启动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响应;成立自治区处置工作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查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控,确保群众用水安全。
7月6日上午9时,处置工作指挥部召集环保、卫生、安监、水利、国土等有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应对处置工作。一是派出由环保、卫生、水利、国土、公安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联合执法队,立即对贺江上游所有可疑企业实施停产,全面排查污染源;二是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沿江居民用水安全;三是做好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工作;四是做好沿江死鱼无害化处理,杜绝流入市场;五是加密贺江污染河段水质监测点,加大检测频度。
自治区环保厅工作组已赶赴贺州指导处置工作;从全区抽调的4辆环境应急监测车已前往贺州,抽调的110名监测人员已抵达现场。自治区水利厅、住建厅、卫生厅派出的工作组也赶到了贺州。
此前,贺州已迅速派出联合执法队,先行关停污染水域上游全部采选矿企业,沿河段逐家查找污染源;认真排查贺江沿岸饮用水取水口,做到一个不漏;同时做好水质监测和水体处置工作。
到记者发稿时为止,各项处置工作正在开展中。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内地九省(区)应急联动机制要求,广西第一时间将该突发环境事件情况通报广东省政府。(记者 王明浩 庞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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