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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被杀案:杜绝弑父悲剧需补“做人”课

2013年05月17日 09:41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报道,5月12日凌晨,河南鹿邑县法院原院长高天峰和女儿在家遇害,作案嫌疑人不是别人,而是他的亲生儿子。

  从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凶残杀害4名同宿舍同学,到复旦大学学生黄洋疑似被室友毒死,再到4月18日清晨张家巷某学院学生符某持刀将同学刺伤,学生校园犯罪已不再是个案。

  从中央到地方,从教育主管部门到学校,对加强校园管理,预防学生校园犯罪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由此看来,预防青少年犯罪,缺失的已不仅仅是“管理”,“做人”之课缺失才是根源。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人口频繁地大面积流动处于常态。留守儿童、留校儿童、寄宿儿童已成为一种生活群体,父母对他们的“身教”几乎处于空白。即使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孩子,多身陷家庭作业之中,孩子与父母沟通交流,变得越来越奢侈,“言教”几乎断裂。

  就学校而言,在追求“升学率”压力下的“应试教育”中,教书和育人受到割裂,重教书轻育人成为普遍现象,最终又把青年人必修的“做人”课推给了社会。

  预防青少年犯罪,给青少年上好“做人”课,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不仅需要国家在改善流动人口生活及子女就学等方面进行政策上的完善调整,也需要学校切实转变育人理念,需要家长让孩子不再“孤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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