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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虹云路桥公司因违规收费向社会公开致歉

2013年05月07日 16:20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内蒙古虹云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7日在当地报纸登载了《公开致歉信》,就所辖天井收费站“五一”期间违规收费一事向社会公开致歉。该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司已对收费站主要负责人孙涛给予严厉批评和警告,并予以停职处理;公司已安排专人联系4月29日收取的7座以下机动车通行费车主,退还所收费用,并将当面道歉。

  日前有网友通过微博反映,4月29日驾车途经国道109线呼和浩特市境内十七沟至清水河段的天井收费站时,该收费站没有执行国家节假日7座以下机动车免费通行规定,照常收取小轿车10元过路费。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调查显示,天井收费站4月29日共收取27辆7座以下机动车270元通行费。有群众反映后,停止了收费。

  天井收费站管理路段为社会投资并运营管理公路,属试运营收费。虹云路桥公司解释称,因公司领导班子刚作了新的调整,收费站主要负责人对国家有关政策认识不够,精神没有传达到位,造成4月29日零时至8时,对7座以下机动车误收了通行费。

  5月6日,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对虹云路桥公司作出处理决定:对该公司提出严重警告,给予公司负责人通报批评;建议该公司对当天收费站带班领导和违规收费员劝退;要求该公司及时在社会媒体公开致歉,并设专门人员返还违规收取的通行费;责令该公司进行内部认真整改,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尽快完善所经营公路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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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芮益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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