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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将遵循年龄限制

2013年05月04日 08:30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针对近期媒体报道“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落户年龄有限制”的报道,北京市人力社保局3日晚回应称“原则上要求市属各用人单位对引进落户的应届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遵循年龄限制”,但“对于此前已与用人单位达成接收意向,且用人单位满意、愿意引进的2013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仍可按规定引进”。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3日表示,近年来,北京市按照控制引进数量、提高引进质量、保障人才需求的原则,围绕各项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在严格控制户籍人口增长规模的前提下,引进急需紧缺的优秀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每年根据人才供需缺口情况,向各市属用人单位提出重点引进人才类型的指导性意见,不断优化本市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

  按照相关规定,北京市属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是外埠人才进京落户的渠道之一。这一渠道的引进重点是连续升学、初次参加就业的年轻应届毕业生,而不是有长期工作经历、在职就读的人群。此前,北京市引进落户的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原则上要求毕业当年不超过35周岁。对于超过35周岁、有较长工作经历及各类在职学习的人员,一般通过北京市有关成熟人才引进的渠道和标准申请引进,只要是北京急需紧缺的高素质人才,都有相应的进京渠道。

  2013年,为了进一步调整北京人才队伍年龄结构,优先给年轻应届毕业生以更多的留京发展机会,北京市原则上要求市属各用人单位引进落户的应届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当年本科生不超过24岁、硕士生不超过27岁、博士生不超过35岁,所学专业与接收单位的主营业务和工作岗位要求一致。这一要求不是针对特定人群提出的新的进京政策,而是对当前北京市属用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的指导性意见。超出年龄指导线的毕业生,仍可按照引进人才的渠道和标准申请办理引进落户工作。

  同时,考虑到2013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正在进行中,已有部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初步接收意向,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已通知各用人单位“对于此前已与用人单位达成接收意向,且用人单位满意、愿意引进的2013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仍可按规定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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