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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过马路”迎治理高峰 路权冲突亟待解决

2013年04月11日 09: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大伙都这么走,我为什么要站在路边等,傻不傻啊。”“不是说机动车应该让行人吗?汽车不让我是它违法!”针对凑够一拨人就走,不管红绿灯的“中国式过马路”行为,中国多地开始动真格,开出10元(人民币)、20元不等的罚款,交管部门的密集整治在收到初步效果的同时,也有不少行人表示不解甚至埋怨。

  北京市交管局对带头闯灯者处罚没商量,行人罚款10元,非机动车罚款20元,均为现场处罚。广西柳州自3月27日起对行人闯红灯行为进行罚款,警力投入多,劝导力度大,受罚者态度不一,有反应激烈不愿缴纳罚款的,有虚心接受教育愿意接受罚款的。南京3月26日起对闯红灯的行为罚款20元,不少行人表示“没带钱”,近日更出现“神回复”:面对交警“多走几百米绕行路口”的建议,一位大妈说:“人生能有多少个几百米,每天都绕几百米,那人生很大一部分就荒废了!”

  截至2012年底,中国汽车驾驶人首次突破2亿人,机动车保有量达2.4亿辆,18个大中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中国加速治理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显得尤为迫切。如何在最大限度控制行政成本、不浪费警力的前提下,治理好“中国式过马路”这一痼疾顽症,交管部门应更加开动脑筋。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注意到,一些地方交警提出,真罚一个违法行人或非机动车,甚至得磨半小时嘴皮子,有人“没带钱”,有人“好面子,就不交”,有人“干脆把车扔给交警,走了”。这些尴尬局面助推了行政成本,如果长期大力度推行,警力负担将会很大。“执法是必需的,但要想实现公众遵守为主,惩罚手段为辅,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让大部分行人能够自律,使高强度执法变成辅助办法。”他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交通工程系钱红波副教授建议,在各地正式对“中国式过马路”开展执法前,应设立一个月左右的过渡期,将相应的法规宣传作为前期铺垫,“不少城市刚宣布治理,就开始罚款,执行遇到的阻力会增大”。

  长期以来,行人绿灯通过时间太短饱受诟病,这是导致“中国式过马路”的诱因之一,也反映出由来已久的路权冲突。钱红波表示,交管部门应细化管理办法,为行人挤出更多时间。如,道交法规定绿灯亮时,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行人通行,但现在转弯车辆很少考虑行人能否通过。史上最严交规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但这条规定并没有很好地被执行。在对行人罚款的同时,也要约束转向机动车。

  钱红波还建议改进道路交叉口交通信号与行人过街安全设施的设计,为行人挤出更多空间。如《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中的强制条文规定:人行过街横道长度超过16m时(不包括非机动车道),应在人行横道中央规划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但一些城市并没有为行人预留上述“空间”,行人只能“闯红灯”。再如,很多路口虽然设置安全岛,但依然使用一次信号控制,行人还是得一次通过马路,这种做法在全国非常普遍,如果使用两次信号控制,行人过街将更加从容。

  除了交通信号设计不合理这一表层因素,城市道路路网规划不合理才是“中国式过马路”的深层诱因,选择宽而疏的路网,还是密而窄的路网,对城市交通和行人安全有着深远影响。

  “纽约很多马路只有两三条车道,行人几秒钟就可以通过。与之相比,中国城市路网没有满足路网匹配的要求。正常情况下,支路和次干路在路网中占主要比重,但是很多城市更注重主干路建设,支路和次干路密度达不到要求,导致行人和非机动车都被汇集到主干路上,这才是‘中国式过马路’的深层原因。”钱红波说。

  专家指出,根治“中国式过马路”,不仅需要完善交通标志设施、优化信号灯设置,增设隔离护栏,还须从城市建设规划高度,考虑便民需求,通过综合治理,解决好路权冲突。(记者 张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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