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被以“强奸杀人”罪名关押近十年后,张高平张辉叔侄终被无罪释放。今年3月,央视记者分别赴案发地杭州、叔侄的老家安徽和他们曾经服刑的新疆库尔勒、石河子监狱,多方搜集案件和相关当事人资料,还原了这场十年冤案的荒诞剧情。
2012年3月,安徽黄山市徽城镇。49岁的张高平在已故母亲的老宅里,忍不住啕嚎大哭,“我母亲盼不到我们都想跳塘,可怜我给她送终的机会都没有”。
十年前,张高平和侄子张辉驾驶货车离开老家,送货去上海,没想被卷入一起“强奸致死案”,分别被判处死缓和15年徒刑。两人在新疆服刑已近十载。。
直到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院依法对该案启动再审,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十年后,沉冤昭雪的叔侄俩终于再次回到老家。张辉的奶奶带着哭瞎的眼睛过世了,未过门的媳妇远走了。而张高平怀胎四月的第二任妻子,干脆打掉孩子改嫁他人,遗下一双未成年的女儿。望着自家老宅,张高平感慨说,“我一趟车开到上海,开了十年才开回家,一趟车开回去十年没回家过。”
26条定罪证据:直接证据仅口供
2003年5月18日晚九点,张高平和侄子张辉在送货途中受人之托,好心搭乘了一个要去杭州去打工的17岁安徽女孩王冬。次日上午10点,在杭州市西郊的一条水沟里,王冬的尸体被发现。
法医鉴定发现,死者的处女膜有新鲜破裂的情况,怀疑被强奸致死。根据王冬当晚一点半拨出的最后一个电话,警方将张高平叔侄锁定为最大的犯罪嫌疑人。
张高平对警方说,女孩凌晨1点50左右就从自己的车上下车了,说要打车与家人会合,叔侄则沿着沪杭高速继续行驶,自己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不过,警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经明确表示做过跟行车相关的侦察实验,“时间都是精确到秒的,距离是精确到米的”。根据三四次实验的结果,警方推理认定张氏叔侄作案“符合客观事实”。
张高平反驳了这个严谨的实验,他说,自己开着严重超载的货车,“就好象挑两百斤担”,警方开着空车做实验,结果“和重车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张高平称,他曾多次要求警方调取高速收费口的监控录像,但不知为何,案卷里始终没有出现这份证据。
案卷里缺失的,还有张氏叔侄涉嫌“强奸杀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物理证据。不仅死者的阴道内未发现精斑,而且身上和被丢弃的衣物、行李上均未留下张辉、张高平的指纹和毛发。
张氏叔侄觉得,DNA检验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叔侄两人对受害者“碰都没碰一下”。不过在当年侦办此案的办案人员在请教了法医后认为,有可能是抛尸现场的水流冲掉了强奸的痕迹。
为张氏叔侄做二审和再审辩护的律师都认为,此案的取证存在诸多疑点:驾驶室内没有任何物证;案发现场没有车轮印子;而死者八个指甲里发现的男子DNA虽然“排除与张辉、张高平混合形成的可能”,带有另一名男性的DNA成分,却被认为“与本案犯罪事实并无关联,不能作为排除两被告人作案的反证”。
“他们就锁定就是他们两个干的,所以一切的证据的搜集,就围绕这个展开了”,再审律师朱明勇表示,相关部门的做法是在做有罪推定。
在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的判决书里,记者仔细研判了列出的26条证据。发现有5条是关于死者位置、衣着等的描述,9条是关于死者行程、通讯等情况的证明,还有9条,是关于张氏叔侄户籍背景、抓捕情况、指认现场、货车及侦查实验等相关阐述。至关重要的仅剩三条。其一,是一份情况说明,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刑侦大队证实从未对张氏叔侄进行过刑讯逼供。其二,是同监舍被关押的一个叫袁连芳的人,证明听到过张辉说他奸杀了17岁的女孩王冬。其三,是张氏叔侄承认将受害人奸杀的口供。
记者:“那说你强奸她的直接证据是什么?”
张辉:“口供”。
记者:“就是口供?”
张辉:“对”。
[ 责任编辑:芮益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