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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反日砸车案3人分别获刑7至11个月

2013年04月04日 14:07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看电视效仿“砸车爱国”,但终因一时冲动付出代价。昨日下午,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对该市首起“反日砸车”案公开宣判,依法判决潘某、黄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陆某因罪行稍轻,且已经赔偿了部分受害人的损失,获刑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潘某、黄某、陆某三人是广西老乡,一同在珠海公司上班。去年9月16日23时至17日凌晨1时,潘某三人与朋友一行几人在金鼎某烧烤档吃宵夜,一边喝酒一边看电视,电视中正在播放日本非法购买“钓鱼岛”事件,全国各地都爆发了反日游行示威活动,黄某就对大家说今晚去砸日本小轿车,当时大家以为只是开玩笑。

  吃完宵夜后,潘某、黄某、陆某三人借着酒劲,分骑上两辆摩托车,一旦发现路边停有日本品牌的小汽车,就捡起路边的石头砸碎该车玻璃,或者划伤车身。

  三人一路骑车寻找目标,其中陆某砸坏八辆车后先行离开,潘某和黄某后又驾摩托车行驶到珠海市香洲区金鼎上栅牌坊附近,砸坏停在附近的四辆小轿车。事后经鉴定,上述车辆的车主共受损失人民币11000余元。

  第二日,多名车主发现自家车被砸,于是报案。警方经过调查,于10月9日将潘某、黄某、陆某抓获。

  开庭审理过程中,三被告均对犯罪行为后悔不已,并表示认罪。事后被告人陆某赔偿了部分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这部分被害人的谅解。由于三人当庭认罪,如实供述罪行,考虑犯罪情节的轻重,法院在量刑时予以了从轻处罚。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崔金涛、孙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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