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谢正军
“本届政府内: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日前,新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记者见面会上,对“三公”问题的“约法三章”振聋发聩,给公众留下深刻印象。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题客调查网与民意中国网,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665人,进行的题为“你关注总理的‘约法三章’吗”的即时在线调查显示,80.5%的受访者认为总理“约法三章”有助于提升新一届政府的公信力,71.3%的受访者表示,如果国家设立“三公消费”的举报平台,愿意做义务监督员。
“治理‘三公’问题极有可能成为未来几年政府改革的重头戏”
总理此次在记者招待会上的讲话,让广州市民陈易(化名)印象最深的,就是总理的“约法三章”。她说,当她看到身边的政府大楼一个比一个豪华、一些政府部门开会都要去五星级酒店,她觉得这个“约法三章”太及时也太必要了。“现在,越来越多老百姓的眼睛都盯着政府的各种消费,如果再不改变,官民之间的不信任只会越来越严重。”
“总理此次‘约法三章’的表态,算是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是,任何政策关键都在执行,相信总理不会让我们再等上一个五年。”陈易说。
调查显示,80.5%的受访者直言,总理的“约法三章”有助于提升新一届政府的公信力,其中42.0%的人认为作用很大。
湖南省湘西州行政学院副院长、中南大学教授邓联繁分析,此次的“约法三章”与以往中央政府关于“三公”问题的表态,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不再只是转述,而是向全国人民所做的一个承诺;其次,刚性十足,明确表示只减不增,划了一条谁也不能碰的“高压线”;第三,视野更开阔,除了传统的“三公”领域,政府楼堂馆所与财政供养人员也被包括进来;第四,在时间上明确限定为“本届政府内”,这说明未来几年政府将会对“三公”问题常抓不懈;最后,更加注重落实,明确表示要“中央政府带头,一级做给一级看”,这显然更有利于“约法三章”落到实处。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总理将关于“三公”问题的“约法三章”,放在他担任总理一职后面对公众、面对世界的第一场大会上来讲,足见他本人以及新一届政府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这表明,在新一届政府任期内,治理“三公”问题不再仅仅只是政府的日常管理工作,它更像是一个宣言,一个新一届政府对老百姓的承诺。“治理‘三公’问题极有可能成为未来几年政府改革的一个重头戏。”
63.3%的人认为“约法三章”执行中可能遇到较大阻力
一方面,新一届政府对治理“三公”问题的态度坚决;另一方面,以往对“三公”问题的治理经验也显示,新一届政府在这一问题上仍然面临着很强的阻力与巨大的挑战。
以清理政府机关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为例,早在1988年6月,国务院就曾发出关于清理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通知,之后更是不断重申与坚决治理。尽管如此,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于2011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4.2%的受访者认为当下政府大楼的“豪华病”依然严重,仅2.7%的人表示居住地的政府大楼“简朴”。
本次调查中,63.3%的受访者也认为,总理“约法三章”要得到切实执行,可能会遇到较大的阻力。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三公’问题是长期积累下来的顽疾,想要真正治愈,难度一定不会小。”杨小军告诉记者,对于总理的“约法三章”,公众应该同时保持信心和耐心。总理的表态很坚决,相信不久之后相关部门也会出台具体措施,但最重要的还是要看各级、各地政府贯彻、落实的实际效果。
71.3%的人表示愿意做义务监督员
调查显示,高达72.7%的受访者认为总理“约法三章”态度坚决,但真正实行起来,还需要更多的制度保障。71.3%的受访者表示,如果国家设立“三公消费”的举报平台,愿意做义务监督员。
对于制度保障的具体措施,受访者首选“从中央政府起层层带头示范”(60.3%),其次是“政府预决算公开”(54.4%),第三是“‘三公消费’账单应向社会公开”(54.2%)。其他还有:“预算编制应细化到各个单位与具体项目层面”(46.7%),“建立公众监督举报平台”(44.9%),“问责制度要跟进”(42.8%),“每年应确定‘三公消费’缩减目标”(42.2%)等。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张光告诉记者,要保证总理的“约法三章”得到切实执行,有关部门一定要尽快将其落实到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等具体条文上。这些条文一方面要具有可操作性,让基层政府钻不了空子;另一方面,也要让老百姓能看得到、看得懂,能拿着条文去观察、对照并监督。
“从长远来讲,应该对官员的绩效评估体系进行改革,着重考察官员主政期间预算划分与支出情况,比如在‘三公’上支出了多少、在民生项目上支出了多少。严厉问责那些在‘三公’上大量支出不必要资金的官员。”张光说。
邓联繁指出,落实总理的“约法三章”应该有两个基本的支撑点:首先是要完善制度建设,既要继续细化《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也要尽快修订《预算法》等法律,编织规范“三公消费”的严密法网;其次,对于“三公”问题来说,公开是监督形式,同时构成了进一步监督的基础,应下决心建立“三公经费”的公开制度,在今后的预算公开中积极回应大众对“三公”问题的强烈关切。“我们既要治理政府‘三公’问题,也要治理公立高校等企事业单位的‘三公’问题,不留死角,防止政府‘三公经费’不当转移。”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建议:首先要改变政府预算的编制方式,应细化到二级单位与具体项目;其次,预算公开不能只是在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之后对公众公开,编制过程和执行过程也应公开;最后,需要尽快建立单一国库制度,取缔财政专户为代表的各部门的“小金库”,将政府财政支出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治理‘三公’,关键在于从根子上去掉各级政府想要增加‘三公经费’的冲动。”杨小军表示,比如对于公车消费,就需要进行公车改革,真正减少公车数量;对于公款吃喝,应该明确纪律,切实减少接待的频率与标准。“正如总理所言,这些都需要政府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真正在自己身上动刀子,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
[ 责任编辑:黄艳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