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潢川县政府获悉,为了拍照取乐,焚烧树苗致使林地失火的潢川县地税局官员张灏被停职。同日,放火拍照的张灏等与受损农户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已到位。
1月19日,潢川县地税局工作人员张灏等一行4人在野外郊游时,为了拍照取景,张灏点燃荒草,不慎失火烧毁一农户树林。此事经本报独家报道后,引发热议。潢川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责成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调查。
昨日上午,记者从潢川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经调查核实,过火面积32.99亩,毁坏胸径5厘米杨树903棵。目前,张灏已被处罚1000元,被停职,张灏等与受损农户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已到位。(首席记者 何正权 通讯员 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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