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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统一城乡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3年03月17日 09:13 来源:四川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永恒建议统一城乡“低保标准”。以东、中、西部省区为单位,统一城乡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同时,动员和安排其他方面的力量为低保群众生活保障出力。由国有或国有控股垄断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免除或者减半收取城乡低保家庭的生活用水电气费。

  基层城镇低保资金目前主要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解决,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以地方为主。康永恒认为这种低保资金筹集办法也不尽合理。他建议针对按照现有城镇居民低保资金筹集办法,安排农村低保资金预算保障办法,减轻西部贫困地区地方财政压力,保障资金来源。

  康永恒表示,目前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存在很大的差距。以四川为例,城镇低保人员保障标准平均为每人每月300元左右,农村低保人员保障标准平均为每人每月85元左右。调研中得知,出现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农民有承包经营的土地,可以有部分自产自收。

  “实际上,农业生产属于重体力劳动,纳入农村低保的人员和家庭绝大多数是由于丧失了农业生产劳动能力。且城乡物价在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上也几乎没有差距。同时,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城乡缺乏基本生活来源的居民应当得到相同的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全国两会特派记者 侯青伶 张进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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