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中国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全国“失独家庭”已超百万,仅山西省就有上万个“失独家庭”及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由于“失独家庭”中家庭养老缺位,政府应建立专门属于“失独家庭”的养老院或活动中心。同时,建立、壮大社会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服务队伍,制定相关政策,设立相应编制和就业岗位,进一步满足“失独家庭”养老事业的发展需求。
建议完善“失独家庭”养老政策和医疗保障政策,提高“失独家庭”风险补偿标准,建立相应的保障基金或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专门资金,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为“失独家庭”提供更多经济帮助。同时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并鼓励医疗、救护、营养、心理学等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