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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2013年03月14日 12:06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张德江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选举李源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会议经过表决,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刘云山主持会议。

  今天的会议应出席代表2986人,出席2963人,缺席2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经过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个方案。会议要求,国务院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方案顺利实施。

  随后,会议进行选举。

  经过投票、计票,10时55分,工作人员开始宣读计票结果。

  刘云山宣布:

  张德江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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