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   正文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2013年03月13日 07:44 来源:新华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新华社记者 兰红光 摄)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张德江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78人,出席17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9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报告全面反映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工作的重点和亮点,是一篇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都很强的好报告,表示赞成这个报告。代表们结合审议报告,高度评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一致认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形成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告作了9处修改。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