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无形。
有人说,它像一个陀螺,重要的是旋转的过程。如果旋转停止,民主便也不复存在。
正在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为中国这个拥有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国度,用程序的正义捍卫人民的民主,标识出了清晰的刻度。
“开幕”——民主的时间刻度
3月5日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
84岁的申纪兰早早起床,准备前往人民大会堂。这位一届至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在1998年以前并不确定什么时候会接到开会通知,也许是盛夏,也许是隆冬。
“1954年第一次来开会是在秋天,我骑着毛驴到了太原,又从太原到北京,花了四天时间。”申纪兰说。
对很多人来说,全国人代会3月5日召开,已经习以为常。可这个日期的由来却有着一段曲折的故事。
翻开全国人代会的历史档案,自1954年9月15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到本次全国人代会举行,60个会议年度中,全国人大共召开47次会议。除十月,其他11个月份都举行过大会。
“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当年的计划和预算,这是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面。但是过去把会议安排在年中或年末,钱都花出去了,再来审查批准,这就弱化了监督效果。”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姚胜说。
直到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会议在每年一季度举行才被确定下来。而相对固定在3月5日,则是从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始的。
“别小看一个开幕日期,这可是不小的进步,是我国政治文明的一个体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说。
如果说开幕日期的变化体现了民主规则的进步,那么会期安排则关乎法律实施的尊严。
“现在不是要求开短会吗?这次人代会一开就是12天半,会期为什么不能再压缩?”有网民提出了疑问。
“全国人代会的议程不是随意安排的,它受法律约束。而且也要给代表留有充分时间进行审议和提出议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发言人傅莹如是说。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李林看来,民主的实现需要法定程序来保证,而依法履行程序需要有足够的时间。“从一定意义上说,立法机关的会期时间与立法机关的民主实现程度密切相关。”
[ 责任编辑:吴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