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8日 吴邦国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吴邦国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担任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领导人已有十年的吴邦国,作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在报告中回顾过去五年工作时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有法可依。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吴邦国说,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93件,通过86件。
这样,十届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年间一共通过了近两百件法律案。
这期间,许多重要的法律法规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通过宪法修正案,明确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
——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第一次将促进两岸和平统一、反对和遏制“台独”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制定物权法,体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了平等保护物权的原则;
——为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保护公民个人及法人电子信息安全,作出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修改选举法,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更好地保障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
——修改刑事诉讼法,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
——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将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
——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
……
吴邦国说:“我们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沈春耀说,“回望这十年,感受到国家的法治在实实在在进步。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我们终于见证了这一重大标志性成果。另外,监督工作始终紧扣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并不断创新形式,通过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加大力度、提高透明度。”
吴邦国说,“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要更加注重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吴邦国还讲到,五年来,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70个报告,组织21次执法检查,开展9次专题询问。
五年中,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批准中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和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39件。
在吴邦国担任委员长期间,中国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目前,中国有各级人大代表270万余人。他们工作和生活在人民中间,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体现了“中国式民主”的特点。
根据报告,过去五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办理代表议案2541件,227件议案涉及的38个立法项目已经审议通过;办理代表建议37527件,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计划解决的占总数的76%。
诞生于1954年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着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行使人事任免权等。其富有成效的工作表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
吴邦国说,“我们深刻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理直气壮地坚持自己的特色、发挥自己的优势,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充分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理论影响,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他表示,“我们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在谈到今后一年工作的总体安排时,吴邦国表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吴邦国在报告的最后说。
吴邦国在全场持久而热烈的掌声中,深深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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