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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陈伟才 推行手机实名制曾建议引进鞭刑

2013年02月28日 17:10 来源:羊城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陈伟才即将启程赴京。临行前,他表示,将时刻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宗旨,认认真真履职。据悉,过去五年里,作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的多项议案、建议,从理想变为了现实。

  2008年,陈伟才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成为广东公安系统唯一的代表,至今履职已近五年。据了解,五年来,他积极向全国人大提交议案和建议,共领衔提出议案3份、建议10份,涉及公安业务、民生等方面,特别是在预防打击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议案和建议。

  2008年3月,陈伟才领衔提出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的议案,经十一届人大主席团确定为452号议案,当年列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并列为国务院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第一档项目。

  作为领衔代表,陈伟才多次应邀参加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组织的立法调研会,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30日通过并公布,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手机实名制的提出者也是他。2010年3月,针对手机短信诈骗犯罪日趋突出的情形,陈伟才提出了“实行手机实名制,预防和打击手机短信诈骗”的议案,建议实行手机实名登记可分类进行,对新办理入网的手机用户全部实行实名制,从源头上治理不良信息和手机短信诈骗犯罪。2010年9月1日起,工信部在全国多个省市逐步推行手机实名制。

  2011年3月,针对城市居民反映突出的养犬问题,陈伟才又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规范养犬管理的意见》,明确职能部门在养犬管理中的准确定位。

  “敢于为广大群众说话,说实话、说真话。”这是陈伟才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五年来树立的一种意识。在刚刚过去的广东省“两会”上,作为列席代表的陈伟才建议,引进新加坡的“鞭刑”,并表示还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这一呼吁。26日,他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关于“鞭刑”的相关问题,目前还在调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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