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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固始县洗脚妹发微博称被强奸 公安局不予立案

2013年02月27日 15:00 来源:大河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图为:实名举报人叶冉

  图为:新浪微博截图

  日前,一名叫叶冉的信阳固始籍女孩,实名发出《固始县公安局何颖、高学峰等包庇嫌犯徇私枉法》为内容的微博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2月26日下午,大河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相关当事人。

  实名发帖人叶冉自称被“强奸”

  叶冉告诉记者,网上所发微博的内容都是属实的,她可以负法律责任。她称,与微博中的万彬是在2011年6月份认识的,就是普通朋友,根本不是情人关系,更没有发生过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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