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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同性恋父母致信全国人大代表呼吁修改婚姻法

2013年02月27日 08:06 来源:新民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刘雪 实习生梁肇思 继前日在北京,一对女同性情侣前往民政局登记结婚遭拒,昨日,广州一对女同性情侣受到同样的待遇。根据中国现行《婚姻法》,仅允许异性建立婚姻关系。她们希望,以这种方式,呼吁同性婚姻合法化。

  双方出柜已见过父母

  昨日上午10时半,九九和阿雅出现在海珠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门口,两人十指相扣,不时凑拢对方耳语,表现亲密。她们是一对女同性情侣,希望在此登记结婚。

  在海珠区婚姻登记处咨询台前,一名女工作人员打量着面前的情侣,眼神疑惑地递上两张《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男方填一张,女方填一张”。

  “她们都是女方,怎么办?”亲友团中一人问道。工作人员立马伸手,抽回刚刚的声明书,“那不行,一男一女才能登记结婚”。“这是按照《婚姻法》规定”,她拒绝了九九递上的喜糖,并将两张红色的《结婚须知》传单塞给她们。

  “很失望”,当她们准备进入一旁的“颁证室”拍照,被另一工作人员请出后,阿雅如是表示。两人恋爱一年,均已出柜,目前已见过九九的父母,也准备在明天前往阿雅的老家。九九说,虽无法登记结婚,但她们还是决定举办婚礼,宣告二人的关系。

  同性婚姻关乎权益分配

  她们的行为被认为是一场行为艺术。同性恋组织亲友会执行主席阿强亦是亲友团成员。他说,行动的目的是让政府看到同性恋者有结婚的愿望,并对同性婚姻合法化感到乐观。

  在其看来,婚姻附着的是许多权益问题,这涉及同性恋者各方面权益和社会的认同,而对同性婚姻的承认,也是社会包容度的体现。目前,公开承认同性恋的人越来越多,这些人共同生活后可能买房,这将产生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他们希望领养孩子,但不能获得合法资格;此外,一些突发状况,例如做手术时,一方无法为另一方签字,也将成为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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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余“同志父母”发公开信 吁修改《婚姻法》

  记者阳广霞 实习生陈坚“我们的孩子是同性恋者,我们被称为‘同志父母’”,全国两会将至,前日,百余位同性恋的父母致信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尽早修改《婚姻法》,实现同性恋情侣的婚姻权利。

  这封近600字的公开信由同性恋亲友会执行主任阿强撰写,代表百余位同性恋父母的心声。“我们的孩子有些跟同性伴侣已生活了近10年,他们相互照应,相亲相爱,却不能在另一半生病需要手术时合法签字。”公开信提到,同性恋者约占总人口的3%-5%,照此推算,中国约有6000万同性恋者。而他们在领养下一代、继承伴侣财产、买房等各方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阿强表示,他们将会与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进行沟通,希望有代表在两会中提出建议,尽早修改《婚姻法》,实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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