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   正文

警方辟谣称李双江之子轮奸案受害人未撤诉和解

2013年02月26日 08:17 来源:北京晨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律师:只有侦查机关有权撤销刑事案件

  几天来传得沸沸扬扬的李双江之子李某涉嫌轮奸案昨日再起波澜,一则“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的微博在网上得到广泛传播。记者昨晚就此事进行求证,据可靠消息显示,警方目前尚未接到双方达成和解的消息。

  网传受害人撤诉

  本已逐渐归于平静的李双江之子李某涉嫌轮奸案昨日因为一条微博再掀波澜,昨天17点39分,一个名为“杜歌微博”的网友在其微博中发帖称““内部透露”,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微博中还透露了和解的条件:“经李某及其他4名嫌疑人家长的奔走,最终联系上女孩父母并进行长谈,受害人最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

  消息一出,引起网友疯狂转发,截至昨天21时,仅该条微博的转发量就已过万,微博上的各种相关转载更是不计其数。不少网友在质疑真实性的同时也提出质疑,“都立案了,还能说撤就撤?”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