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   正文

官员房产信息不属于个人隐私 财产公开是正解

2013年02月20日 08:1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近日,一些地方要求禁止输入人名查询房产信息的规定引发社会热议。

  如福建省漳州市出台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江苏省盐城市出台的《盐城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都明确规定,除申请查询本人房屋信息和国家公检法等机关的协助查询外,严禁以姓名(名称)、身份证号为条件进行查询。

  2月18日,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称,上述办法只是为规范内部工作人员查询,保护个人隐私。

  不过,很多人却不领情。当“房叔”、“房姐”事件层出不穷之际,很多网民认为此举可能堵死公众监督官员的最后一扇窗户。

  当官员财产公示、惩治腐败以及个人信息保护这些问题纠缠在一起时,解开其中任何一个,看似都非常困难。比如,“以人查房”的支持者可能也会遭遇个人信息泄露,成为“受害者”;而在官员财产公开未能法律化、制度化时,公众不惜“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以牺牲个人隐私来换取发现腐败的突破口。

  “把官员的财产信息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并不是一个技术问题。”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倪星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是难在了制度设计和政治决心上。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