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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重奖70名举报人 最高奖11万元

2013年01月30日 15:48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近日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去年联合举报中心通过举报电话12390、010-65212870/2787和中国扫黄打非网(www.shdf.gov.cn)共受理群众举报10万余条,并按照相关规定,向70名举报人颁发了奖金。其中,河南周口“5.07”非法印刷案举报人获得最高奖金11万元,山西太原“10.13”非法教辅图书案举报人获得奖金3.2万元。

  2011年4月29日,一举报者向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举报中心举报,反映周口市商水县有8家个体印刷厂长期大量非法印刷各类图书,并向全国各地发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立即派员赴商水县暗访,摸清了这些印刷厂的准确位置。随后,联合河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指挥公安、工商、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部门派出执法人员150余名,对商水县城2公里范围内的10余家印刷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盗版成品图书190种116万多册、半成品图书90种118万余册、散页500余万张、PS版6000余张、各种印刷机器设备93台。后经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将包括在逃嫌犯在内的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2011年6月至10月,商水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先后判处11名涉案人3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罚金。根据《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规定,按涉案出版物经营数额百分之二对举报人予以奖励。2012年2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于向举报人发放了举报奖励金11万元。

  2011年10月9日,一举报者向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举报中心举报,反映太原市的王某某长年在太原、北京两地从事盗版教辅图书和盗版工具书的批销业务。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立即部署山西省、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查处。10月13日,山西、北京两地采取统一行动,在太原市捣毁3个盗版图书库房,收缴盗版图书513种31万余册,码洋达516万余元;在北京市捣毁1个盗版图书库房,收缴盗版图书1.8万多册。随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潜逃至外地一个多月刚回到太原即被抓获。2012年6月25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5万元。2012年2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根据上述奖励办法,向举报人发放了举报奖励金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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