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广东省委纪委了解到,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吕英明因严重违纪被纪检部门立案检查。
经查,吕英明在省水利部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吕英明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吕英明开除的行政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后,另行作出;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了解,吕英明2001年至2012年任广东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12年10月任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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