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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借用”豪车照样违纪

2013年01月21日 08:51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一个地处西部的国家级贫困县,县委书记竟然乘坐价值百万元的豪车。最近几天,这条消息将陕西省白河县县委书记郭德林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县委书记对网民喊冤——豪车并非机关购置,而是从企业借用,目前已经“紧急归还”。

  县委书记的言外之意:窃书不能算偷,那借车不能算贪。可《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文规定,党政机关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据此,县委书记无论是“购买”还是“借用”豪车,都是违纪行为。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豪车借用还需较一较真:一个民营企业为何愿意将价值百万的豪车“借”给县委书记?“借豪车”的背后是不是也没有少给企业办“豪事”?作为常年顶着贫困县帽子的地方主官,白河县老百姓还穷着呢,百万豪车可坐得安稳?

  在中央三令五申下,“三公”消费已被严格限制。可部分地方官员的腐败之心不仅没有收敛,追求享受、讲求派场的“超标配置”倒变着花样地滋生蔓延。豪车“长借不还”,办公楼“民间投资”,出国旅游“友情赞助”……好一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这种“借用”的借口也能搪塞的过去,那中央的规定岂非都成了一纸空文?

  “借用”不是官员腐败的借口,不要到头来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记者认为,不能让“权钱交易”可以打“借”的“擦边球”。只有问责有力,才能刹住基层官员“超标享受”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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