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神木县称,经查龚爱爱与龚仙霞为同一人,后者户口是虚假的,公安机关已将其注销。
据陕西省神木县公安局介绍,龚爱爱另一个名为龚仙霞的身份证确实存在,信息为:女,汉族,出生日期为1964年8月8日,2007年3月户口由山西省临县迁入陕西省神木县。神木县公安局出示了一份由临县公安局克虎派出所提供的情况说明,称龚仙霞与龚爱爱应为同一人,系克虎派出所民警在户口录入时工作疏忽造成。
神木县公安局政工监督科主任付广平说:“龚爱爱是神木县的久居户,户口资料是真实有效的。龚仙霞是虚假的。”目前,龚仙霞的虚假户口已经被公安机关注销。
18日晚,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召开董事会,解除了龚爱爱副行长职务的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