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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规定改进作风 领导下基层不得以警车开道

2013年01月16日 09:01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昨天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党委近日制定出台改进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根据规定,部党委成员下基层调研时间每人每年至少30天,下基层调研时不得警车开道,不得交通管制。精简会议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礼品,严禁借召开会议之机公费旅游。

  十项规定要求简化公务接待,部党委成员下基层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时,不用警车开道,不搞交通管制,不安排到交界迎送,不搞民警列队欢迎,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接受各种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记者袁国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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