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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院拒绝向日本引渡靖国神社纵火中国人

2013年01月04日 08:55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3日拒绝向日本引渡靖国神社纵火者中国公民刘强,并决定当即释放刘强。

  韩联社当天援引韩国法务部人士的话说,根据刘强本人的意愿,他极有可能返回中国。

  据韩联社报道,2011年12月26日,刘强在东京靖国神社投掷了燃烧瓶,并于当日前往韩国。2012年1月,刘强因向日本驻韩使馆投掷燃烧瓶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日本方面同年5月以刘强涉嫌靖国神社纵火为由要求引渡,首尔法院11月将刑期已满的刘强予以拘留,以作引渡裁决。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2012年11月30日表示,中方对刘强案的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希望并相信韩方会公正、妥善处理此案。(记者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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