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到来的2013年1月1日,我国将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开始施行。这些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新法新规将进一步提升百姓的幸福感。
两大修改后的诉讼法实施重在公正执法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此次刑诉法修改修改覆盖了所有诉讼流程:从立案到侦查,再到起诉、辩护、审判、执行,外加证据制度。民诉法修改也涵盖了七大领域,公益诉讼首次入法,小额诉讼制度得以确立,以及审判管辖的细化、财产保全的法定化、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的优化等等,无一不是重大的进步。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针对两大修改后的诉讼法实施,也都分别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使得规定更加完备具体,更具可操作性。两大诉讼法彰显程序公正。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执法者切实转变观念准确执行成为贯彻落实新法的关键。
缺陷汽车拒不召回最高可处货值10%罚款
与2004年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相比,《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对隐瞒汽车产品缺陷、不实施召回等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此前的规定作为部门规章,最高的罚款限额仅为3万,威慑力明显不足。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