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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房妹”11套房事件 其父房管局原局长被调查

2012年12月31日 09:04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针对近日网上爆料称“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某的女儿有11套经适房”一事,郑州市二七区委宣传部30日晚间回复新华社记者说,目前,二七区委区政府已经组织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12月26日晚,实名认证为“香港成报河南办事处”的新浪微博发布微博称:“一个户口在上海市松江区的90后女孩,在郑州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拥有11套经适房房产,其中最大的一套258平米。据爆料者称,此女孩是郑州市房管局某官员的直系亲属。她是谁?这些房产是她自己买的,还是别人送的?”

  微博一出立即引发网民持续关注,随后该爆料人又进一步公布了该女孩拥有房屋的具体位置,并称该女孩有两套户口,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周口,女孩的父亲拥有一辆豪车。

  之后,郑州市房管局回应称,该小区确实有一业主拥有11套房子,2间为商品房,9套为商业服务用房,均不是经济适用房,该业主与该局领导没有任何亲属关系。

  该爆料人向记者透露,其所举报的郑州市房管局领导是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

  之后,有媒体报道称,爆料中的女孩的父亲出面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其为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确认其女名下有多套房产,但属于其家庭经商所得,投资的商品房和商铺,为其妻做生意所得。

  此前,郑州市二七区纪检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在调查翟振锋被举报倒卖经适房的案件中向记者表示,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牟取利益及其它违纪行为”,已于2011年9月被纪检部门予以“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翟振锋2002年1月~2010年9月先后担任二七区房管局局长、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后到二七区运河新区管委会工作。(记者 刘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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