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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民生期盼新“国策”:彻底取消养老金双轨制

2012年12月30日 13:39 来源:工人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编者按

  驻足岁末 , 抚今追昔 。

  过去的2012年,我们见证着大国的崛起,改革的深化,民生的改善。

  从房产税改革到网络反腐,

  从捍卫高考公平到热议延迟退休,

  从医改深入推进到养老金双轨制统一,

  从关注收入分配差距到直击控烟背后的利益角逐,

  从结构性用工难的缓解之道到对农民工征税的质疑。

  我们关注民生,更关注民生背后一个个鲜活的人,

  从职工群众到普通民众,

  从残障群体到老龄社会,

  我们强调民生保障,更注重民意表达。

  这一年,党的十八大隆重召开,确定了改革新方向,描绘了民生新蓝图。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政治清明,美丽中国。

  心系民生,推动改革。

  2013年,让我们带着新的信心和期盼,向着美丽中国进发。

  养老金双轨制

  难点

  我国养老金制度“双轨制”延续多年,公务员退休金按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以一定比例计发,无需交纳社保;而企业员工和社会个体劳动者主要靠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模式,一般退休人员仅能拿到原工资45%左右,且有下降趋势。“空账”问题、养老基金保值问题凸显。“双轨制”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历史产物,随着改革深入,制度设计的先天缺陷已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

  对策

  经济学家孙飞:应由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三方共同研究制定相关规则,进行彻底的、一步到位的三方共改设计,建立适应中国及国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且既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公务员职业特点的政府机关养老保障制度,保障公务员退休待遇,同时统筹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信托人制度,实施优秀的养老金信息服务系统,方便转移接续。

  中山大学政管学院博士彭宅文:并轨本身不是目标,关键要改革当前沿用的模糊制度设计,建立规范的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并降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待遇目标,使公职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合理化,并可以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可自主选择”的原则降低改革阻力。

  进展

  今年6月,国务院通过《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规定十二五期间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12月17日,人社部社保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双轨制所导致的待遇差距过大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要高度重视和采取必要措施解决的时候了,不能再拖下去了。”

  12月19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向媒体强调,随着社保标准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断推进,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

  期盼

  彻底取消养老金双轨制,并将制度尽快落实,保障各阶层群体的养老公平,同时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构建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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