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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福利"拷问公平 公积金缴存鸿沟背后的增收期待

2012年12月16日 18:25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奋进中国·十八大精神在基层)

  公积金缴存鸿沟背后的增收期待——来自基层的中国民生见闻

  新华网北京12月16日电 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20多年的实践,已成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项基本制度,有效地提升了职工住房的消费能力。但是,由于缴存的巨大鸿沟,不少职工对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缴存制度充满期待。

  十八大报告在提出“收入倍增”目标的同时,明确要求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公积金是不是“隐形”福利?新华社记者深入北京、广东、湖北、陕西、内蒙古等地进行了调研采访。

  公积金缴存“肥瘦不均”

  据记者调查,公积金缴存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行业差距悬殊。比如,在内蒙古乌海,神华蒙西煤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月缴存额最高为5625元,工行乌海市分行的职工月缴存总额最高是2712元,而当地公交公司职工月缴存额每人仅为100元。

  2011年至2012年6月,武汉市月人均缴存公积金总额最高2787元,最低为166元。广东省最低的月公积金缴存总额约为135元,最高的9500元左右。

  据武汉市审计部门审计,公积金缴存额度行业排序靠前的是金融业、电力、燃气及水的供应、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缴存靠后的几个行业是居民服务、制造、住宿和餐饮、批发和零售。

  地区差距比较大。2011年陕西榆林市人均缴存总额为3800元,还不及东部发达城市一个月的缴存总额。一些中西部中小城市公积金缴存覆盖率偏低,个别地方只有50%左右,而东部或大中城市已经达到80%至90%。

  各地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不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但是,不少地方或是延续既有的标准,或是根据发展需要做了调整,缴存比例低的不到5%,高的已达到25%。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也不一致,有的地方采用的是基本工资,有的地方是职工的津补贴和工资之和。

  公积金基本实现“雪中送炭”

  由于缴存额度的偏差,使得公积金账户资金“贫富不均”。不过,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一制度的确解决了不少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

  截至2011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33亿人,历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06万亿元,共帮助8112万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圆了安居梦,购房面积达数亿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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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黄艳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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