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有效地监督权力比发文件管官员私生活更重要。否则禁令再多、文件再厚,最多也只是“看上去很美”。
中国式反腐的黄金定律,目前纪录保持者是重庆北碚区前区委书记“雷冠希”:63小时。人品低劣、道德败坏甚至面相丑陋,占据各种版面,成为这些权色交易主人公的标签与注脚。
官员情色丑闻全球皆然
官员情色丑闻并非中国独有。近年来以色列原总统卡察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总裁卡恩就因性丑闻落马。而在近日重庆官员“不雅照”曝光前不久,美国也发生了一场轰动全国的性丑闻——陆军四星上将、曾经的伊拉克和阿富汗战场统帅、时任中央情报局局长彼得雷乌斯,自爆婚外情宣布辞职。
同样是陷入性丑闻,但中美政治人物似乎殊途却不同归。据不完全统计,1970-2012年美国共有58位主要政治人物(多为国会成员或联邦高官)染上情色丑闻。若按种类划分,外遇为17例,性骚扰17例,有育私生子7例,召妓6例,猥亵未成年人(或未遂)的5例,为情人谋求便利的4例,其它2例。然而,绝大多数的性丑闻都属于“私人问题”,不牵涉其在职期间的政治操守。按性质分类,这58例政治性丑闻中,41例属于私事,比如婚外恋、外遇或育有私生子;13例为犯罪(或涉嫌犯罪),比如性骚扰或诱奸未成年人;4例涉及政治腐败,比如为下属情人涨薪等。虽然绝大多数性丑闻属于私事,但当事人往往会主动请辞。
为何中国色官必腐?
在很多国家,政治人物情色丑闻往往与其政治操守无关。在法国,政府官员偷情或拥有情妇并未被视为很严重的问题,因为偷情就是偷情,而不涉及腐败——政府官员本身的合法收入就足以有吸引异性的资本。这些国家都极少出现像中国这样“情妇反腐”、“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情况。但在中国,官员偷情通常都伴随着“财色交易”、“权色交易”。
最高检曾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性贿赂目前在行贿犯罪中已相当普遍。”自古“贪官多好色”成为一个不争的现实。
现行《婚姻法》修改起草专家小组负责人之一巫昌祯教授曾作过一项统计,被查处的贪官中95%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
近些年网络反腐所涉及的领域中,情色问题占首位。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杜治洲的统计,近8年来中国内地有25个省(或自治区、直辖市)出现过网络反腐事件,共计118起。2008年至今,每年网络反腐事件都在10起以上,2009年为14起,而2011年尤其突出,达到近50起。网络反腐,涉及各个行业和领域。据杜治洲撰文介绍,排在前三位的领域分别是干部的生活作风、“三公”消费和贪污受贿。排名第一的就是贪官的“色情腐败”问题。
官员“私生活”要如何管?
对于官员情色丑闻,各国舆论均对表示不能容忍,以色列甚至制定了《政府官员性道德法案》,规定对于任何卷入性丑闻的政府公职人员,都将会采取开除公职、停发政府养老金甚至送进监狱等严厉的惩罚措施。
在中国,新中国成立以来,“生活作风”问题一直是官员的“高压线”。然而,近年来由于对官员考核大多“唯政绩论英雄”,而对官员“私生活”却缺乏有效监督,以至一些官员流连于声色犬马,包养情人、“二奶”。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中国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官员“私生活”已经再次被中央纳入整个反腐体系。在管理生活作风问题上,多地也出台了一些措施。如杭州在去年就提出既要考察干部8小时以内的“为官”工作,也要考察干部8小时以外的“私德”情况。按照规定,领导干部平时生活作风是否严谨、家庭关系是否和睦、有没有拖欠物业费……这些都将被考察。
有评论指出,切实有效地监督权力才是比发文件管官员私生活更重要的事情。否则禁令再多、文件再厚,最多也只是“看上去很美”。(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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