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中国疾控中心、浙江省医科院和湖南省疾控中心联合发布关于“黄金大米”事件的调查结果,揭开了长达3个月之久的“黄金大米试验”疑云。
当事人提供虚假信息
2012年8月,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等在《美国临床营养杂志》发表了题为《“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的研究论文,引起社会关注(见本报9月5日四版《“黄金大米试验”疑云调查》)。论文主要作者为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胡余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荫士安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王茵。其他3位作者为杰拉德·戴罗尔、米切尔·格鲁萨克、罗伯特·罗素。
卫生部和浙江省、湖南省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责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和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进行了调查。
为查清确切事实,中国疾控中心派人赴美国塔夫茨大学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下称NIH)调查。根据塔夫茨大学有关规定,单一试验项目的伦理审查应每年重审,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应重新进行审查。2008年,汤光文在伦理审查重审未完成前,即在衡南县开始了试验。美国塔夫茨大学也正在对试验涉及违反伦理道德的问题开展调查。
调查发现,2008年7月,在有关部门获知美国塔夫茨大学在我国开展“黄金大米”试验的信息,进行询问调查时,当事人谎称研究工作还没有进行,但实际上现场工作当时已经结束。在本次调查中,荫士安、王茵等提供虚假信息,严重干扰、妨碍了调查工作。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