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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决定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 党内民主迈向新高度

2012年11月12日 08:00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这是中共首次正式作出该项涉及党内民主机制的重要决定。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副教授吴辉说,这是继中共十七大首次提出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后,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又一项重大完善措施。今后党代会代表对党的大政方针等都可以以制度化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这将促使党内民主向新的高度迈出坚实一步。”吴辉说。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带有根本性的组织制度,是党内民主运行的体系保障。

  中共十八大代表、安徽省私营企业家葛浩新说,过去各级党代会代表主要在会议上口头提出意见、建议,缺少规范化的、程序性的表达和反馈途径保障。

  以前确实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有的党代会代表实际上并未充分发挥下情上达、建言献策的积极作用,而更多的是将出席党代会当作了一种荣誉。

  “推进党内民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与经济发展、文化进步、社会素质、文明程度等因素紧密相联。”吴辉说。

  在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之前,中共已经选择了一些省、市、县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并普遍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

  截至目前,全国27个省(区、市)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实施办法;20个省(区、市)、174个市(州)、780个县(市、区)成立了党代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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