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   正文

俞正声:要依制度管理领导亲属和身边人员

2012年11月10日 09: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俞正声:要依制度管理领导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1月9日,十八大上海市代表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讨论大会报告,并对中外媒体开放。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笑答记者问。中新社发 廖攀 摄

  中共十八大代表俞正声9日表示,党的领导干部应该反对特权思想,一定要严格区分职务行为和非职务行为,要依靠制度来管理领导干部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出席中共十八大的上海代表团9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讨论胡锦涛的报告,并向中外媒体开放。

  在十八大召开前一个星期,俞正声通过互联网发布了一条微博:“职务给予我们的,不是权力是责任。应该时刻以党的利益为重、以大局为重,不允许存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不允许存在凌驾于党规党纪之上的特殊党员;反对特权思想,从内心深处将超越法律和制度的‘特殊’视为耻辱,为人民尽忠尽责、服务效力。”

  俞正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领导人一定要把职务行为和非职务行为分开。“比如说看戏,职务要求出席的和纯粹自己观看商业演出要分开,这恐怕就是平等意识的基本体现”。

  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

  俞正声说,在加强教育的同时,管理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根本上还是要依靠制度。他说,我们的组织部门已经有了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包括住房、有价证券等个人收入情况,每年都要申报。

  俞正声说:“上海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希望通过制度建设建立一套完备的、便于群众监督的办法,这才是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有效的途径。”

新闻中心 两岸 社会 国际 台湾频道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芮益芳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