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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独生子女证 温州一打工者4万卖亲生儿

2012年11月02日 13:19 来源:光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核心提示:被卖婴童仍未寻回,警方希望知情人士能够提供线索。

  为了大儿子的独生子女证,一对狠心的父母厚此薄彼,将自己出生仅十日的二儿子以40008元的价格卖给他人。10月31日,乐清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破获一起拐卖妇女、儿童案,目前被卖婴童仍未寻回,警方希望知情人士能够提供线索。

  为独生子女证,萌生卖子念头

  2012年初,按照“一企一策”帮扶原则,为防止信贷风险扩散和传导,温州银监分局指导温州市银行业协会牵头建立了“多头授信解困会商机制”,推动危困企业的授信银行在帮扶企业方面做了细致并富有成效的工作。

  2008年,31岁的贵州籍男子蒋某和23岁的贵州籍女子张某在乐清市虹桥镇打工时相识并结婚,2009年两人生了一个儿子,后被送去老家抚养。夫妻二人继续在乐清市虹桥镇一带打工,2012年,张某发现自己意外怀孕2个月,但夫妻俩并没有很在意。

  当张某怀孕第5个月时,老家来电话,要查妇检证,她才将怀孕的情况告诉老家里的长辈。老家里的长辈说,这个孩子如果生下来,那你们的大儿子就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而且如果给这个孩子办户口还得罚款,想到这些,夫妻二人有些为难,因为有个独生子女证,在老家政策上有很多照顾。

  正当夫妻俩左右为难时,丈夫蒋某提议把孩子生下来送人换取点生活费后。“如果是女孩,拿个几千块过来,如果是男孩,拿个几万过来。”对于丈夫的提议,妻子张某默许了。

  为图吉利,卖儿时多要了8块钱

  2012年10月22日,孩子出生了,蒋某通过一个老乡找了几个有出钱收养孩子意向的人,但是因为价格问题,都没有谈好,而且过来看孩子的人让夫妻二人觉得不可靠。

  后来他又通过另外一个菜市场的人去寻找买主,这次找来的人,一口答应了他提出的4万元的价格。

  另外,听介绍人说,对方是乐清本地人,因为不能生育所以才要孩子,他觉得把孩子给他们还是放心的。

  蒋某说,在对方过来接孩子的时候,他为了图吉利,还多问对方要了8元,总共是40008元。

  有人举报,狠心夫妻落入法网

  “应该是第一个介绍人举报的。”蒋某告诉民警,在卖出孩子后,他曾打了个电话给第一个为他介绍买家的老乡,告诉对方,孩子已经给人了,让对方不要找其他买家了。对方可能觉得自己为此事费了不少心思,如今却白费功夫,他心有不甘,就与他吵了起来,然后扬言要报警。

  没多久,果然有警察过来将他夫妻二人带到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后,他如实供述了自己未经过合法手续将孩子送给他人,并索要40008元人民币的事实和过程。

  经过乐清市公安局批准,对蒋某予以刑事拘留,现在羁押在乐清市看守所,对于张某,因其身体原因,批准监视居住在其暂住处。

  经济拮据,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10月31日,在派出所内,刚刚生产10日张某看起来很虚弱,她说,她之前不知道将自己儿子送给别人,再问别人要钱,这样是犯罪行为,现在知道后,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她对自己出生仅十日的儿子很内疚,但是现实她也是没有能力再抚养一个孩子。

  “现在真的很后悔。张某说,自从自己怀孕后没有去上班,她就没有了经济收入,每个月仅靠丈夫在一工厂里打工赚的二千七百元左右的工资生活,基本都入不敷出。

  孩子出生那晚,张某被丈夫送到一个私人诊所里,但是因为付不出接生费,她在生完孩子后,只能躺在诊所里,等着丈夫出去借钱回来接她。说到这里,张某不禁潸然泪下,她说,如果有能力抚养,她也舍不得卖掉自己的亲生孩子。

  但是,这些难处都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目前,夫妻俩人已被乐清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此外,被卖男婴如今仍下落不明,第一个介绍人还在调查中,警方正在寻找第二个介绍人,希望能够尽快找到被卖的男婴,希望知情人士能够积极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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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芮益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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