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公平发展的中国抉择——十六大以来重大战略述评之九
依法治国,是执政兴国的基本方略。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鲜明旗帜。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伴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公平正义的理念也更加深入人心。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回首十年,依法治国步履铿锵,法治中国砥砺前行,法治的力量推动着社会的进步,改变着人们的生活。
我们兴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告形成,完成了有法可依的历史使命,踏上依法治国的新征程;
我们欣慰,法治政府建设强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信法守法蔚然成风,凡事爱问“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
我们喜悦,执法规范文明,司法权威公正,公平正义正在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走近群众、温暖你我;
我们鼓舞,今天的群众,开始学会用法治的眼光打量周围的一切,开始习惯用法治的思维展望中国的未来。
中国,迈上依法治国的光辉大道,法治的旗帜在神州大地高高飘扬。
立法为民
铸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树起中国法治新丰碑
2010年底,就在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而备受世界瞩目的同时,中国的依法治国也取得了重要里程碑式的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式形成,中国法治树起了新的丰碑,站上了新的起点。
事断于法,顺乎民情。立法,是制定公共规则的最高形式,也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梳理十年来的立法项目,人们不难发现,民生领域立法步伐加快。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涉民生立法,得到更多关注。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就业、收入分配等领域涉及的利益格局十分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越来越需要从制度上进行顶层设计和综合配套。”党的十八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表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表示,从侧重市场经济立法到侧重社会立法,反映了中国立法重点的转变,也反映了中国进入小康社会以后强烈的社会需求。立法,离群众生活越来越近,更加顺乎民情、尊重民意。
针对人们普遍关心的餐桌安全问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从2004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着手食品安全法起草工作,到这部法律最终通过,历时五年有余。一位参与立法的专家表示,这是因为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无救济则无权利。2009年12月,历经四审、历时七年得以通过的侵权责任法填补了公民权利中的诸多“空白”,首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确立“同命同价”赔偿原则,第一次专章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同时对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环境污染、产品缺陷、交通事故等问题均作出具体规定,成为“公民维权指南”。
……
在近十年的立法过程中,人们发现,群众的声音越来越为立法机关重视并吸纳,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让立法工作成为一项“阳光下的民主事业”。
十年来,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村委会组织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同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草案或修订草案一次次向全民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立法工作越来越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
十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从“闭门立法”到“开门立法”,从“一致通过”到“弃权”、“否决”,逐步完善的立法程序推动着立法工作日趋科学化和民主化。
今年8月,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数达33万多条,远超出此前征集意见数最多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11年4月至5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时,一个月内征集到23万条意见,超过2009年至2011年20部法律的总和,曾创下人大立法网上征求意见的纪录。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今年首次修改。今年6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中国人大网显示,从今年7月6日至8月5日,征集意见数达55万余条,再创法律草案征集意见数之最。
民生立法、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让我国的立法工作能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外界形容“中国立法步入平民时代”。
[ 责任编辑:吴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