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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民正式供热时间提前至11月3日 本采暖季增12天

2012年10月31日 09:00 来源:北京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昨天凌晨,气象部门确认11月3日起将出现降水、降温天气。(北京)市政府决定,2012至2013年度采暖季点火试运行时间紧急提前至昨天,居民正式供热时间提前至11月3日,届时,居民家中室温将达到18℃的供热标准。本采暖季共增加12天。

  市专业气象台昨天通报,11月2日、3日本市将有降水天气,3日至5日将有四五级风,之后气温将明显下降,有可能引发寒潮天气。气象部门预测,11月3日至7日期间,本市将出现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的情况。

  面对即将到来的寒流,市主要领导批示,本市必须坚持科学供热,“什么时候天冷什么时候供热”,务必确保市民安全过冬,不因冻致病。据此,市市政市容委要求各供热单位自10月30日起点火试运行,提前供热期间,各供热单位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迟、中止供热,要确保居民室内温度达到标准。据了解,昨天本市至少有近3000万平方米采暖面积已经开栓供热。

  供热单位在居民提前供热期间增加的燃料费用,根据市政府批复的标准,由市财政对供热单位予以补贴。按提前12天供热计算,市级财政补贴额将达7.2亿元。非居民用户是否提前供热,由供热、用热双方协商确定供热时间,政府不予补贴。

  北京热力集团副总经理田金风昨天告诉记者,29日夜间至30日,市政热网已投入供热面积400万平方米,昨天全天计划投入供热面积4000万平方米。未来几天,市政热网将以每天3000万平方米的速度,迅速为全市1.6亿平方米集中供热用户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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