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螃蟹门”事件再现舌尖上的腐败
廉政专家:对公款消费标准作细致规定并严加问责
日前,有网友曝光浙江桐乡官员吃阳澄湖螃蟹公款报账16万元。这张16万元的账单再次触发公众对公款吃喝的谴责。目前,我国关于公款消费的相关禁令多达上百项,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规定也越来越细,然而反观现实,这些三令五申却未能禁住“舌尖上的腐败”,这一现象值得反思和警惕。
为何这么多禁令依然刹不住公款吃喝风?
10月17日,有网友在论坛上发帖称,浙江省桐乡市公证处的领导们去阳澄湖吃了次螃蟹,公款报账16万元。网帖信息来源于审计部门2011年的审计报告,桐乡市审计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情况基本属实。目前,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食色是人的天性,追求美食成为公款吃喝的主观诱因。桐乡市公证处“螃蟹门”事件让公众以更为直观的方式感受到了公款吃喝风的“空前盛况”,也再次向我们提出了遏制公款吃喝这一社会顽疾的严峻课题。
记者了解到,针对公款吃喝的禁令不可谓不多,措施不可谓不细,如近年先后推出纳入预算、集中支付、定点接待、公务卡消费等许多措施。然而,由来已久的吃喝风依然大行其道且愈演愈烈,让公众在扼腕痛惜之余又多了些深刻的反思。
“关于公款消费的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吃与不吃、吃什么、何时何地吃,即对吃喝的规定存在标准的模糊性、不可操作性和监督的乏力,导致公款吃喝的随意性。”成都理工大学廉政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肖云忠教授认为。
南通大学政治学院廉政文化教研室主任邵德进认为,禁令虽多但不得要领不伤要害,是公款吃喝风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不得要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些禁令仍处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治标浅层,无法触及问题根本;二是种种禁令在内容上多有重复且‘禁出多门’,无法形成有机完备的制度体系;三是有些禁令缺乏可操作性,无异于一纸空文。”邵德进表示。
不伤要害,主要是种种禁令未能明晰违禁处罚条款或处罚过轻,不能击中违令者要害,以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比如有的文件中有这样的规定:“对严重浪费、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何为严重浪费?怎样算是恶劣影响?如何严肃处理?这些表述太模糊了。”邵德进说。
而这些年围绕公款吃喝是否应当入刑的讨论,一方面表明公众对公款吃喝的严重关切和深恶痛绝,另一方面也表明当前治理公款吃喝的手段单一、惩处不够、执行乏力,效果不佳。
警惕用公款进行奢侈消费
吃螃蟹花掉公款16万元,加上之前落马的“天价烟局长”周久耕、戴名表的“表哥局长”杨达才等,令网友不禁唏嘘:吃鱼翅、鲍鱼,穿名牌,戴名表,比富斗阔,我们的官员何时成了奢侈消费的主体?
“消费具有社会分层功能,名贵的奢侈品具有把人分别开来的标识作用,折射出社会‘官本位’的价值取向,以及官员的炫耀心理和‘不吃白不吃’的贪婪心态。”肖云忠表示。
“从社会心理层面看,用公款大吃大喝源自社会转型期社会整体心理状况的复杂性,同时说明官员受从众心理、虚荣心理、攀比心理、炫耀心理等畸形心理状态的影响。”邵德进认为。
受访专家指出,必须警惕某些官员用公款进行奢侈消费。社会转型期部分政府官员价值观念失范和行政道德意识弱化,在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错误思潮的影响下,无视道德和法律,私欲膨胀,奢侈成性。而现实中,对公款的使用缺乏严密完备的法律规定和有效监督,为用公款进行奢侈消费打开了便利之门。
对公款消费标准作出细致规定并严加问责
要使党员领导干部远离奢侈浪费,需要加强道德建设和价值引导。“用公款奢侈消费与公仆本色背道而驰,所以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要克制贪欲,在职业角色塑造上要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做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榜样。”肖云忠认为。
“必须倡导制度改革与实践探索,调整政绩导向,建设节约型社会。”邵德进表示,“将勤俭节约作为考察、选拔官员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政绩评价标准、考核制度、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
受访专家表示,加强职务消费法律制度建设是有效防治政府官员奢侈浪费的根本保障。同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政府官员奢侈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是防范权力滥用、监督政府官员合理使用公款的有效途径。
“在制度设计上,应对公款消费标准作出严格细致的规定,把职务消费与个人消费区别开来,把常态消费与奢侈腐败消费区分开来。一方面不否定干部常态的职务消费,另一方面对公款奢侈腐败消费要加强监督,从严问责。”肖云忠指出。(高斌)
[ 责任编辑:芮益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