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熊毅被法警带入法庭。记者 彭仲 摄
我省首例编造恐怖信息罪
公诉方建议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人熊毅故意编造爆炸威胁恐怖信息,造成深航ZH9706次航班紧急备降,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社会危害性较大,造成严重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的相关规定,建议对熊毅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昨日,“8·30”深航“诈”弹案在襄阳区高新法院开庭一审,公诉方提出对被告熊毅应从重处罚。据悉,这是我省审理的首例类似案件。
庭审现场:威胁电话录音回放,如同电影台词
“你听好,我只说一遍,ZH9706次航班上面有爆炸物,将在45分钟后爆炸。ZH9706航班。”
这段昨日在法庭上现场播放的录音就是8月30日22时32分,深圳机场客服人员接到的威胁电话。电话中,熊毅的声音显得十分冷酷,如同反恐大片中的台词。
此时,飞往深圳的ZH9706航班刚刚从襄阳机场起飞3分钟。
就是这个电话,让当晚的襄阳、武汉、深圳等数地的相关人员整整忙碌了一夜,也让飞机上的71位乘客和9名机组人员经历了一场“诈”弹惊魂。
22时45分,深圳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OC收到深圳机场指挥中心的通报后,立即启动公司一级应急响应程序,协调管制部门指挥飞机备降。
当日23时22分,ZH9706次航班飞行53分钟后备降武汉天河机场。天河机场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程序,调动应急救援人员200多人,车辆20余台,现场紧急处置,直到次日凌晨2时15分。
8月31日,深航公司临时增加2个调机航班,将滞留在汉的71位乘客安全送达深圳。
被告人熊毅:没想到如此后果,我错了,向社会道歉!
“我错了,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我向航班上的乘客、社会公众道歉!”昨日,29岁的熊毅在法庭上悔恨不已。
出生于1983年的熊毅是十堰市茅箭区人,因欠客户熊某某24万元债务,屡被索债。8月30日,当熊毅得知债主熊某某将乘ZH9706次航班来广东找他讨债时,他决定利用自己在网上花400元购买的一套来电任意显软件,在广东东莞给深圳机场客服拨打了这个显示来电为襄阳的威胁电话。
熊毅的这个威胁电话虽然让债主熊某某推迟一天抵达广东,但他同时也被公安机关迅速通过调查追踪锁定。就在熊毅接待熊某某的同时,公安干警也赶到东莞宾馆将其抓获归案。
昨日庭上,熊毅没有为自己辩解。他向法官表示:没料到会造成如此巨大的后果,我非常后悔。
熊毅的家人昨日也到场旁听了庭审,庭审一结束,其家人就在法庭外失声痛哭。记者试图上前询问,被他们拒绝。据知情人透露,熊毅已结婚,并有一个孩子。
损失统计:深航和天河机场直接经济损失达22万余元
在昨日一审中,没有深航、机场等方面对熊毅提出民事索赔诉讼。但检方在法庭上出示了深航公司、湖北机场集团的经济损失统计表。
据深航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显示,为运送滞留的乘客,深航公司临时增加了2个调机航班,同时导致8月31日的8个航段6个航班的不同程度延误,在此次事件中遭受直接经济损失205771元。
而机场方面提交的报告称,调动了机场、消防、急救、飞行管制、安检、武警、公安等部门的应急救援人员200多人,车辆20余台,油料损耗达2万余元。
据检方在法庭上出具的证据,由于熊毅的威胁电话,不仅造成了深航、天河机场等方面的直接损失,还严重干扰了当天的空中飞行秩序。据空管中心提供的证词,当日为紧急避让ZH9706次航班备降天河机场,共对7趟航班的航线、航向、高度等飞行线路进行了紧急调整,天河机场4趟航班被迫延时起飞。
昨日,襄阳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熊毅的家人也到法庭旁听。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庭审焦点】
本报襄阳讯(特派记者彭仲 耿珊珊)一个威胁电话,可能导致熊毅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昨日近2小时的庭审期间,控辩双方围绕熊毅的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展开了交锋。
公诉方认为,熊毅的威胁电话,不仅给深航、机场等方面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22多万元,还严重扰乱空中飞行安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人员、社会资源的浪费,同时还在社会上造成了巨大影响,对航班乘客造成巨大心理影响。后果十分严重。
而辩护律师提出,2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对深航、机场方面而言并非巨大经济损失,同时他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由深航公司单方面委托的审计报告表示质疑。同时,在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对严重性进行明确规定前,本案的严重后果是没有法理依据的,对熊毅的量刑应该在5年以下。
【网友声音】
不重判 难威慑
【支持处罚从重】
法律界相关人士:熊毅此举已严重威胁了飞行安全,这种行为在美国最高会处20年监禁和1万美元罚款。我国也应对此类行为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我喺文仔:处罚得太轻了,没什么震慑作用,应该加大处罚的力度才对。
我想我识字:应尽快公布前几次威胁航班事件的处理结果,不要让人们对这种事件的处罚心存侥幸。
卫星没有卫星:今天才知道这个事件,担心在航班上的债主讨债,打了个电话说飞机上有炸弹,以此“争取一点时间”。太有创意了……不严惩一下不行啊。
【支持处罚从轻】
诺丁NOTTING珊:随着社会的进步,犯罪轻刑化是一个大趋势。虽然熊某一时兴起向深航编造恐怖信息给社会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但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应该的得到很好地保护。
静水流深:这貌似是《老友记》里Ross挽留Rachel的情节,这哥们虽然有点头脑发热,但是其认罪态度良好,情有可原。
(特派记者彭仲 耿珊珊)
【延伸阅读】
今年国内航班
多次“诈”弹威胁
4月27日,浦东机场国航CA406航班被报有炸弹,勒索百万元。
4月29日,台湾男子因不满机票价格太高,谎称在台北飞往雅加达的CI679航班上放置了炸弹。
5月24日,为了在女友上飞机前向其道歉挽回多年恋情,一男子谎称SC4982航班上有炸弹。该男子被刑拘。
6月9日,旅客胡某安检时被要求二次过检,因担心赶不上飞机谎称电脑包有炸弹。
9月9日,三亚飞广州的飞机在凤凰机场准备起飞时,一乘客谎称携带炸弹。该乘客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9月25日,旅客陈某因不满安检流程,谎称行李内藏有炸弹,被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依法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政拘留10天。
(综合媒体消息)
编造恐怖信息罪
《刑法》第291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责任编辑:芮益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