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共识 凝聚力量 共襄大业(红船观澜)
——论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新发展
(一)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有其清晰的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而历史和现实反复告诉我们,发展民主的最好道路,总是在自己脚下的土地上。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便是中国土地上生长出来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当世界纠结于竞争性民主的缺陷,而越来越关注协商民主时,这种民主形式已经在中国实践了60多年。
这一堪称伟大创造的基本政治制度,符合人民意愿,充满东方智慧,透着中国气派。它在确立之初便完成了协商建国的神圣使命,并持续为新中国的前行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也为现代化事业激发出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党的十六大以来,有关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的重要文件不断出台,犹如春风劲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上一路向前。在广阔的政治舞台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日益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二)
“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006年初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作出的这一重要论断,被认为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特色,也是继续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原则。
协商的目的是寻求共识。在当前利益日益多元多样的格局下,一项公共政策要顺利推进,必须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在各个利益主体间寻求“最大公约数”,这也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开在每年春天的全国两会,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道亮丽风景。政协委员们或仗义执言、直抒胸臆,或深思熟虑、娓娓道来,高论妙语切中时代脉搏,扣动人们心弦,令人击节赞叹。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搭建了这样一个平台,政协有34个界别,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都有自己的代表。他们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也倾听其他界别的呼声和要求,在充分沟通交流中增进理解、互相妥协,最终形成利益关系的平衡,从而达成共识。
程序公正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保障,程序化是协商民主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重大问题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与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进行协商,已经成为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每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都有近20次。
伴随人民政协的建章立制,政治协商的广度在拓展、力度在加大、密度在增加。从2005年开始,全国政协每年都会举行一次专题协商会,政协委员代表各自的界别和组织登台演讲,阐述对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不少地方政协组织还专门出台了与政治协商相关的规程和制度,把协商作为重要一环纳入决策体系。
[ 责任编辑:吴怡 ]